/ 台北市
這兩天大家最熱烈討論的話題,就是政府的消費券到底怎麼發?明天行政院會就會拍板定案,最快明年一月十九號就會發放,等於是給大家的年終獎金。現在已經確定的是,人人都有獎,每人發三千六,只要到有業登記的商家,不管是餐廳、零售、量販店、百貨公司、加油站、或者飯店旅館,都可以使用。不過要注意,消費券不找零,還有,台鐵高鐵車票、醫院掛號費、水電費等等,也不能使用消費券。
拿到消費券,該怎麼花呢?只要到有營業登記的賣場或量販店都能使用,不過,消費券不找零,如果買一罐一百七十九元的咖啡,就最好自備零錢。還有到傳統市場,很多流動攤販都沒有營業登記,所以只能付現金,不能使用消費券。消費券的使用限制還不只流動攤販,包括台鐵高鐵車票、儲值悠遊卡、或是搭計程車,都不能用消費券。
還有買彩券、到醫院看病、孩子的學費,以及水電費支出,消費券也完全派不上用場。
不過,拿消費券觀光旅遊住飯店,可以。到戲院看電影買爆米花,也沒問題。行政院正在和央行研議,可能把三千六百塊的消券,拆成一百、兩百或五百,方便民眾使用。
大多數人還是想買民生必需品,但也有人覺得,既然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還不如捐出去。這也是一個好方法,把消費券捐給需要的人,這三千六百塊,拿來作公益,不但可以退稅,也很有意義。(記者謝安安、賴文忠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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