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你消費! 每人可領3600元

郭鎧、薛松乾、羅孝宇 報導  / 台北市

  全球金融風暴,財政緊縮。為了下猛藥,馬政府上任後執行規模最大,民眾直接受惠的刺激消費方案:「消費券」正式出爐。不管年薪多少錢,年齡多大,都可以領到消費券。劉兆玄滿臉笑容,親自宣布這項重大政策。為了強力提升民間買氣,政府決定取消門檻,不論貧富,人人都有三千六百元消費券。最快農曆過年前,民眾只要憑身分證件到戶政機關領券;如果不方便領取,郵局會協助發送。

  景氣低迷,對民眾來說這錢就像是另類的年終獎金,可以買哪些東西呢?只要具有營業登記的零售、餐飲、量販店都可以消費,不限定開發票商家,收據也可以;包括餐廳、大賣場、百貨公司、菜市場都可以使用。但消費券畢竟不是準貨幣,因此不能拿來繳稅、罰單、買彩券,飯店住宿也不在消費券使用範圍內。

  就怕民眾拿消費券變換現金,政府將設置稽查機制,嚴禁店家違法兌換,不能找零、不可轉售;而且限制要在民國九十八年底前使用完畢,也可以捐贈抵稅。至於消費券一張面額和防偽措施,相關單位將陸續公佈,就等立法院通過這筆特別預算,看這項大利多,能帶動多少買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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