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遺失.損毀逾1/4 無法申請補發

 / 台北市

  這個星期天就能領消費券,消費券可是比照真鈔,如果不小心損毀做了記號或放進洗衣機裡洗到變形,只要號碼文字和花紋還能辦識,就能使用。

  從事音樂教學的闕太太,先生一上班,她要照顧女兒還要作家事,有時教教音樂貼補家用,一想到一月十八日就可以領消費券,她既期待又擔心,擔心的是她必須幫先生、小孩和小姑一起領回一家四口消費券面額高達14400元。

  根據消費券兌付辦法規定,消費券有污損或燻焦,但是號碼上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還是可以使用。讓闕太太擔心的還有她,十月大的小女兒很調皮,喜歡東抓西扯,什麼東西往嘴裏放。

  這部分國庫署也有規定,破損,但消費券餘留部分還有四分之三以上,或是雖然破損,只要片片能穩合,可用膠帶拼湊,並不影響消費券的使用。消費券比照新台幣規定,只要還可以辨識就可以使用!只是如果一不小心將消費券丟到洗衣機洗,據規定,無法辨識消費券正反面的字樣,或商家無法在消費券背面填寫名稱、營利事業統編,消費券就算報廢,也無法補發。

  消費券形同準鈔票,壞了丟了可是不會補發,為了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提醒您領回消費券還是小心保存,才是上策!(記者郭怡岑、蕭鈺燁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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