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偵結 侯寬仁起訴馬英九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首長特別費,馬英九今天(13日)被起訴,不過他也隨即宣佈參選二○○八。高檢署查緝黑金中心今天(13日)偵查終結,馬英九依貪污罪被起訴;檢察官羅列六大罪證,並定馬英九在市長任內,共貪污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元。

  經過半年偵辦,首長特別費終於偵查終結,馬英九為什麼被起訴?檢察官列出六大理由:關鍵一,馬英九明知特別費沒有全部用完,還按月出具領據,全額領取,明顯詐領意圖;關鍵二,馬英九把特別費納入妻子周美青的帳戶,還納入財產申報,明顯將公款占為己有。

  對於特別費公款私用,檢察官認定,馬英九明知故犯。總計民國八十八年到九十五年之間,進入馬英九口袋的特別費高達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元;不過事後他也分兩梯次捐出了一千一百多萬,檢察官建議從輕量刑;至於同樣遭到起訴的馬英九前秘書余文,則因為犯案後狡辯,建議從重量刑;至於其他五名被告,則通通獲得緩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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