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須知 身分證.印章要記得帶

 / 台北市

  如果還沒投票也要再次提醒,除了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和印章之外,其他東西可別亂帶,像是手機、競選旗幟和包包都不能進投票所,要是穿著競選背心或比出競選手勢,不但會被警察帶走,還會吃上罰單。

  不管前一晚上多有激情,今天去投票一定要保持冷靜,該帶的投票通知,身分證和印章絕對不能忘,出門前還要記得檢查服裝儀容,前一晚參加競選晚會戰鬥服,再捨不得也要脫下來,如果將競選背心、T恤、帽子整套閃亮亮,現身投票所,雖然看起來神氣,但是卻會讓警察很生氣。

  投票當天還在熱心傳簡訊拉票,小心違反選罷法,不但手機可能成為呈堂證供,還被罰50到500萬元,真的很划不來,還有記得管好您的手指頭,不管是一朵讚還是勝利YA的手勢,都先忍一忍別亂比,等到候選人真的當選再來比。

  最重要的,想要投下有效票,亮票絕對不可以。一張票圈兩組人,無效!圈選地方不能辨識!選了後悔要塗改也無效。更不可以在選票上簽名蓋章作記號。投票是很神聖的,千萬別亂開玩笑(記者曾馨霈 連源濱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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