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0 12:07
/ 台北市
立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四十一條條文,未來獲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都可以易科罰金或改服社會勞動疏解目前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刑法 有期徒刑 拘役 易科罰金 監獄
3600元消費券 外偶.華僑都有份
塗鴉族惡作劇 塗改標誌影響交通
特偵組:陳致中夫婦8/9已出境
謝長廷代莊道歉 馬英九原諒
熱水燙男童 母同居人收押起訴
助王宣仁潛逃 梁柏薰.蔡豪遭求刑
酒駕重罰首日 侯友宜親坐鎮
25縣市北上協商 中選會下馬威
中選會:兩階段領投票無效!
踢爆徵人廣告 桃色交易
飆車撞死老翁 同行少年連坐處分
上一則2630變2185 扁看守所
下一則押扁!藍:大快人心 綠:政治
華視-中華電視公司
華視新聞APP
CTS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