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影帶呈堂證物 法官認證據力薄弱

金愛蓮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一名婦人,懷疑丈夫有外遇,找上電視台拍攝丈夫偷情的過程,並向法院訴請離婚。不過檢察官認為,這種取得證據的方式侵犯隱私,決定對婦人所提出的通姦罪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這名婦人還是不甘心,再提出一大堆物證,控訴丈夫不但不忠,而且還毆打她,希望法官能夠讓她如願離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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