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敗訴 賠陳純甄兩百萬

張晉豪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壹週刊曾經報導,藝人小S和撞球國手陳純甄,疑似在別墅舉辦搖頭派對,引發軒然大波,事後陳純甄等人,憤而控告壹週刊涉嫌侵權,並且求償五百萬,作為名譽損害的賠償。

  台北地院下午做出判決,認為壹週刊偷拍私人住宅,還點名藝人嗑藥,已經觸法,因此要付給陳純甄,兩百萬的民事賠償。而當時一起被拍攝到的,還有藝人小S、阿雅以及范曉萱,他們也同樣求償五百萬,而陳純甄是同案當中,第一個獲得勝訴的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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