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味賄選判一年撤銷縣長職務

張榮味賄選判一年撤銷縣長職務 | 華視新聞

廖學賢 報導  / 雲林縣

  目前因為雲林焚化爐弊案,被檢方羈押,並求處無期徒刑的雲林縣長張榮味,今天確定卸下縣長職務。不過不是因為焚化爐弊案,而是他在民國八十三年參選議長時,涉嫌招待議員出遊,今天被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褫奪公權兩年定讞。這起賄選案得回到民國八十三年。

  當時為了競選雲林縣議長的寶座,張榮味還不惜成本,招待了所有縣議員出國旅遊,大規模的賄選,在當時就已經引人注目!事隔十一年,當時的議長張榮味,已經扶搖直上,選上雲林縣長的寶座,只是不變的是張榮味,依然官司纏身,除了賄選還有焚化爐弊案,讓他現在人還在被收押禁見當中。

  去年八月,張榮味一度逃亡,一直到年底立委選舉時,才被檢警逮捕,即使身上背負的案件,這麼多,張榮味的妹妹還是不停的替哥哥喊冤。賄選案的部份,張榮味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兩年褫奪公權定讞,內政部依法解除張榮味的縣長職務,他所找來的縣府官員,也得跟著一起下台。姑且不論焚化爐弊案被求處無期徒刑,這一年的有期徒刑,已經讓張榮味成了史上第一個,因為判刑下台的地方首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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