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貼卡通連結 12歲女孩挨告

 / 台北市

  現在有不少民眾會在網路上轉載影片,卻不知道這是一種觸法的行為。最近有一名國小六年級的女生,因為在YouTube看到自己喜歡的日本卡通影片,就連結網址貼到自己的部落格上,結果被擁有著作權的業者一狀告進法院,業者還打算向女童和家長索賠。

  就是這段日本卡通,讓一位十二歲的小女孩差點吃上了官司。這名小女孩把自己喜歡的日本卡通影片從YouTube上轉載到自己的部落格,被影片業者告到少年法庭。雖然法官最後並沒有判刑,將小女孩交回給父母管教,但卡通代理商還是向家長提出民事賠償。

  近年來類似的侵權案件層出不窮,律師提醒,隨便把沒有著作權的影片放到網路上,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對於現在網路上影片相互轉載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律師表示,就算是有註明來源出處,如果沒有影片的著作權一樣違法。

  正逢暑假期間,律師提醒父母要多注意孩子在家裡玩電腦、上網的情形,以免讓孩子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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