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噪音擾人 最高可罰3萬元

 / 高雄市

  其實有這種惡鄰居真的不必忍,因為有法可罰,依法最高可處三萬元罰鍰,民眾只要自行蒐證,就能向環保單位提出檢舉。

  受不了刮鐵條的連續噪音,甚至已經有人要搬出去住,其實要整治鄰居,是有方法的,像現在是下午一點鐘,分貝器一測,超過七十五分貝,就已經違法,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住家噪音過大,可以處六千元以下罰鍰,或是依據噪音管制法,噪音在連續兩分鐘不間斷的測試中,白天超過七十五分貝,夜間超過五十分貝,都是違反規定,如果在期限內不改善,可以處三千到三萬元的罰鍰,不堪其擾的住家們已經向環保單位提出檢舉,也告法院,要尋求法律途徑來換回原本的安寧環境。(記者 王美雅 陳信仁 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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