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很多手勢不能隨便亂比。台中市一名婦人和鄰居吵架,在人家背後比「阿達」的手勢,法官認為有輕蔑的意味,使人難堪,以公然侮辱罪罰婦人六千塊。
拍照時食指中指開開比ya!,大家都知道這是在裝可愛,如果食指中指併攏碰頭,可以解讀成傷腦筋,但食指和中指交叉碰頭,一般人就會認為這是在罵人阿達,台中一名婦人因為比「阿達」手勢,被罰了六千塊。曾姓婦人和鄰居吵架,鄰居朝她比阿達,她覺得有被羞辱的感覺,一狀告上法院,法官也認為「阿達」這個手勢,的確有輕蔑的意思,會使人難堪,以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六千。被告婦人很不服氣,決定再上訴,畢竟誰會想得到,食指中指這一交叉,竟然換來前科一條。
民眾也覺得有點大驚小怪,因為除了阿達之外,還常見比小指嘲笑人沒膽量,比中指罵人髒話,所以想要罵又怕被罰,最好比給自己消氣就好,別讓對方看到,畢竟只要不公然,愛怎麼侮辱都沒有罪。(記者吳昭君、楊宗穎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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