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聲"哈"嚇人! 高中生判罰250元

陳傳霆 王美雅 陳信仁 屏東報導  / 屏東縣

  惡作劇嚇人當心吃官司。屏東一名高中生騎機車,故意在路人後面大喊一聲「哈」,路人受到驚嚇差點摔車告上法院,高中生最後被判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要裁罰兩百五十元,雖然罰的不多卻是一項前科紀錄。

  常常有人喜歡在路上騎車從後面大叫來嚇人,想看人被嚇到還差點摔車的糗樣,被嚇的婦人車子騎都騎不穩,很生氣卻又莫可奈何,但是一個十七歲的少年就是騎機車在學校後門,對一群路人大喊一聲哈,讓被害人受到驚嚇,結果被害人堅持提告,法官認為這少年玩笑開過頭,確實嚇到路人,以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兩百五十元罰鍰,而且處以申誡,事實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以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所以千萬別再以為嚇唬人的行為很好玩,小心吃上官司被罰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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