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基本法23條立法須可處理極端情況

中央社  / 香港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0日電)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李家超今天說,基本法23條的立法須考慮到可處理最極端情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說,相關立法,要研究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波頓有關「推翻別人政權」的言論。

李家超昨天發表施政報告,重申政府將會就基本法23條進行立法,但沒有提出具體時間表。

他今早出席立法會施政報告答問會時,被議員質問為何23條立法沒有具體制訂時間表。他回應說,不希望做完的工作需要補救,希望訂立一條有效的法律,可處理到最極端的情況。

他說,國家安全是對敵情況,是另一種戰爭,只是採用另一種手法而已,例如「顏色革命」;港方需要認真對待這種手法,23條立法就要具備防範作用,令相關行動「來都不敢來」。

另外,鄧炳強下午在記者會上被問到相關問題時說,23條立法與其他有實際時限的工作指標不同,立法必須精準,能夠應對挑戰。

根據無線電視台的報導,他說,「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波頓(John Bolton)曾說他的職責就是負責計劃推翻別人政權的事情。我們必須詳細研究,究竟甚麼我們應該學習,有甚麼要避免。我們的目標是盡快做,盡快本身已經是一個指標。」

網上資料顯示,今年7月中,波頓在電視上罕見地承認,他曾協助策畫其他國家發動的政變,但未能成功。至於波頓有沒有說過鄧炳強所引用的話,則無從查證。(編輯:張淑伶)11110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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