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泰國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24日專電)泰國一名學校校長因為利用兒童營養午餐補助計畫貪污,被法院判處385年有期徒刑,男子認罪後減半到192年又6個月。法院指出,男子的行為導致孩童營養不足,會有長期負面影響。
這名叫做宋昭(Somchao Sithichen )的男子之前在泰國南部素叻他尼府(Surat Thani)的邦塔邁學校(Ban Tha Mai shcool)擔任校長。2018年6月,有家長向當地教育單位投訴,學校的營養午餐只有麵線和魚露,當地一個反貪污團體隨後在網路上曝光小朋友的營養午餐內容後,引起全國民眾關注。
泰國政府會補助營養午餐經費給公立學校,這間學校有200多位學生,每個學生每天的午餐補助費是泰銖20元,經過當地政府教育單位調查,宋昭獨攬購買食材的權力,然後從中中飽私囊。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和泰國公視(Thai PBS)報導,素叻他尼府的貪污及瀆職犯罪法庭(Criminal Court for Corruption and Misconduct Cases)日前判決,宋昭觸犯刑法151條和157條,由於他共面臨77項指控,每項指控判處5年有期徒刑,總共385年。
由於宋昭認罪並配合調查,法院減刑一半至192年又6個月,不過根據泰國法律,除非被判處無期徒刑,一個人服刑最高年限是50年。
法院判決指出,雖然宋昭面臨的每項指控刑度不重,但整體而言是嚴重的行為,因為他的行為會導致孩童無法獲得足夠的營養,會對孩童有長期的負面影響。(編輯:韋樞)11110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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