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遭外遇對象前妻提告 求償1100萬日圓

福原愛遭外遇對象前妻提告 求償1100萬日圓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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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日本

(中央社東京1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週刊文春」網路版今天報導,34歲的日本前桌球國手福原愛遭外遇對象前妻提起訴訟,要求總計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39萬元)損害賠償。

日本週刊「女性SEVEN」2021年3月踢爆福原愛跟在日本商社工作的男性外遇,福原愛起初否認,但約4個月後,於7月8日就正式宣布跟丈夫江宏傑離婚。

另一方面,福原愛外遇對象也在2021年11月2日跟妻子離婚,之後在福原愛購入、價值約3億日圓的新居開始同居生活。

週刊文春報導,福原愛外遇對象前妻今年8月5日對福原愛提告。根據起訴書,前妻針對兩人外遇行為,以及離婚帶給她的痛苦等,總計要求福原愛賠償1100萬日圓。

作為外遇證據,外遇對象前妻在起訴書中附上前夫跟她的LINE對話內容,及福原愛寫給外遇對象的「情書」等。(譯者:黃名璽/核稿:戴雅真)111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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