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美國
(中央社華盛頓14日綜合外電報導)搜索引擎巨頭Google今天同意支付3.92億美元,與美國40州就一起具里程碑意義的隱私案達成和解。這40州指控Google誤導用戶,讓他們相信其設備上的定位追蹤已關閉。
法新社報導,俄勒岡州檢察長羅森布魯姆(Ellen Rosenblum)發表聲明稱,這是美國史上當局達成的最大多州隱私和解協議。
愛荷華州檢察長辦公室則說,除了支付3.92億美元(約新台幣121億元),谷歌(Google)在定位追蹤時也必須對顧客更加透明,並在特別的網頁詳列有關定位追蹤資料的資訊。
羅森布魯姆宣布Google同意支付全部費用以結束此案時補充說,Google「狡猾且善於欺騙」,「消費者以為他們關閉了Google的定位追蹤功能,Google卻繼續秘密記錄他們的行動並將這些資訊提供給廣告商」。
這場罕見的40州聯合訴訟,源於對聯邦當局在華盛頓立法陷入僵局之際未能打擊大型科技公司的不耐。
在科技公司大力遊說以限制其潛在影響下,共和黨和民主黨議員對國家應該針對網路隱私訂定何種規範意見分歧。
這與歐洲形成鮮明對比,2018年以來,美國科技巨頭在歐洲面臨隱私方面的嚴格規定,Google、亞馬遜(Amazon)等公司都在違規後遭到巨額罰款。(譯者:鄭詩韻/核稿:劉文瑜)111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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