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伊朗處決示威者 形同「國家核准殺戮」

中央社

(中央社日內瓦10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今天表示,伊朗正將死刑當作武器,以恐嚇民眾並鎮壓異議,且未經正當程序處決示威者之舉相當於「國家核准的殺戮行為」。

法新社報導,日內瓦聯合國人權辦公室(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Office)表示,伊朗的反政府示威活動已延燒近4個月,德黑蘭已因此處決4人,還有2人即將遭受極刑,且據報至少還有17人被判死刑。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的辦公室指出:「伊朗政府正將刑事訴訟和死刑當作武器,以懲罰參加示威活動的個人,同時製造民眾的恐懼,以剷除異議,此舉已違反國際人權法。」

圖克說:「將刑事程序當作武器,以懲罰行使基本權利的人民,比如那些參與或安排示威的人們,相當於國家核准的殺戮行為。」

他的辦公室表示,根據他們收到的訊息,即將被伊朗當局處決的2人分別是19歲的博羅哈尼(Mohammad Boroughani)和22歲的戈巴迪烏(Mohammad Ghobadiou)。

圖克強調:「我再度呼籲,伊朗政府應尊重人民的生命和聲音,立即暫停執行死刑,並停止所有處決計畫。」

與此同時,伊朗媒體今天報導,國家司法部門已命令警方「嚴厲懲罰」違反頭巾相關規定的女性。

自示威活動於去年9月爆發以來,負責執行頭巾強制規定的道德警察部門一度明顯放寬執法,許多婦女走上街頭時都沒有佩戴頭巾。

不過,今年初以來,當局表示其容忍度已開始降低,警方警告,女性即使在車內也必須佩戴頭巾。

伊朗梅爾通訊社(Mehr)今天報導,總檢察長已發布命令,下令警察「嚴懲任何違反頭巾規定的行為」。

此外,法院也必須對違法者判處罰款及額外處罰,如流放、禁止從事特定職業和關閉工作場所等。

近幾週來,已有數間曾接待未戴頭巾女性的咖啡館與餐廳遭到當局強制關閉。(譯者:施施/核稿:林治平)11201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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