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遊泰稱遭警無故勒索 泰警將調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26日專電)台灣藝人安于晴赴泰國旅遊稱遭當地警察無故勒索,泰國警方今天表示,將仔細調查事件,如果警察真的犯罪,無需等受害當事人報案,會立刻採取法律行動。

安于晴1月初在Instagram發限時動態,分享在泰國旅遊搭車被警察臨檢的經驗。她表示1月4日和朋友在中國駐泰使館附近被攔截,警方找各種理由指一行人有罪,也不讓她和友人使用手機尋求援助。

安于晴指在場耗了一個多小時,後來才明白警察只是要錢,要給警察錢,警察還說不是普通警察,是「比較貴」的警察;泰警演了一個多小時的戲,最後他們數了2萬7000泰銖給警察,避開攝影機交錢才能離開。

泰國網友近日把安于晴的限動文譯成泰文在社群媒體公開,引起關注。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安于晴遭攔檢的匯狂區(Huai Khwang)分局局長英佑(Yingyos Suwanno)今天表示,安于晴提到的區域不會設立臨時檢查站。

泰國皇家警察發言人阿查勇(Atchayon Kraithong)表示,安于晴一行人12月29日抵達,1月5日離境,住在通羅區(Thonglor)的旅館並雇用廂型車做交通工具,警方會找司機問話,確認她的說法。

阿查勇指出,警方透過Instagram和臉書,同時透過駐泰辦事處聯繫安于晴,但尚未得到回應。他表示,會仔細調查這件事,如果警察真的犯罪,無需等受害當事人報案,會立刻對這些警察採取法律行動。(編輯:廖漢原)11201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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