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廢除歧視性法規 LGBTQ不再被視為猥褻

中央社

(中央社多倫多7日綜合外電報導)加拿大政府今天宣布廢除一項歷史性法律規範,不再將女性墮胎視為犯罪,也不再以猥褻罪將LGBTQ群體行為定罪,曾因這類罪行遭定罪者,都將隨這次司法制度改革洗清罪名。

綜合法新與路透社報導,這項被廢除的法律規範限制婦女墮胎權,並限制LGBTQ(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進入澡堂、夜店以及換伴俱樂部的權利,這些場所被認為是酷兒群體的安全區。

婦女、性別平等與青年事務部部長伊恩(Marci Ien)在聲明中表示:「加拿大人應享有非歧視性政策,並將他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她說,加拿大政府意識到過去的相關法律及規範有失公允,並且損及LGBTQ群體和婦女的自由。

這些法律規範廢除後,有此類前科者都可依2018年實施的相關法令,免費申請刪除犯罪紀錄,該法令允許永久銷毀「歷史上不公正的定罪記錄」。

申請者需提供定罪相關資料才能符合申請資格;若遭定罪者已過世,家庭成員或受託人可代為申請。(譯者:張茗喧/核稿:劉淑琴)11203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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