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洛杉磯21日綜合外電報導)特斯拉(Tesla)自動輔助駕駛被控釀成車禍的首例訴訟中,陪審員告訴路透社,判決結果認為特斯拉已明確警告,部分自動駕駛軟體不等於自動駕駛系統,事故歸因於駕駛分心。
路透社報導,電動車大廠特斯拉今天在法庭獲得壓倒性勝利,加州法院的陪審團認定特斯拉的自動輔助駕駛(Autopilot)並非無法安全執行,進而裁定原告賈斯汀娜.徐(Justine Hsu)無法獲得任何損害賠償。
陪審員的印象很重要,因為特斯拉今年還有一系列與半自動駕駛系統相關的訴訟案。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曾聲稱該系統比人類駕駛更加安全。
專家表示,雖然這次審判的結果對其他案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可作為特斯拉和其他原告律師擬定法庭策略的指標。
特斯拉否認必須對賈斯汀娜.徐發生於2019年的事故負責。
「財星雜誌」(Fortune)報導,特斯拉稱賈斯汀娜.徐在駕駛她的2016年產特斯拉Model S汽車時沒有遵從手冊指示,也就是駕駛人必須隨時對汽車保持掌控,而且不要在城市道路上使用自動駕駛功能。
特斯拉稱,事故發生時,賈斯汀娜.徐的汽車向右偏離車道,但她的手並沒有放在方向盤上,因此無法修正汽車行駛方向,導致車禍發生。這起車禍導致她臉部受傷。
判決結果今天出爐後,63歲的陪審員瓦索(Mitchell Vasseur)向路透社表示,他和其他陪審員都為賈斯汀娜.徐感到難過,但最終認定「自動輔助駕駛」沒有過失。
瓦索說,「自動輔助駕駛從未自稱是自動駕駛。這不是一輛自動駕駛的汽車」,「這是一種自動輔助,他們堅稱駕駛需要時時刻刻保持警覺」。
31歲的陪審團主席阿普舍(Olivia Apsher)表示,自動輔助駕駛系統會在駕駛未充分掌控車輛時提醒駕駛。
阿普舍說,「這是你的車」,「駕駛會得到聲音與視覺上的警告,表明這是你的責任」。
阿普舍表示,她很想在自己車上安裝自動輔助駕駛功能,但她補充說:「這是一項用於協助的科技,我們希望清楚傳達這個訊息。駕駛應明白這一點,然後才能坐下來,使用這些功能控制車輛。」
賈斯汀娜.徐的律師塞維奇(Donald Slavik)表示,雖然他理解陪審團認為他的委託人分心,但她在汽車撞到路邊之前不到1秒才收到警告,要求她把手放在方向盤上。
路透社無法立即聯繫特斯拉代表就此判決置評。
這場審判在洛杉磯高等法院進行了3個多星期,期間有3名特斯拉工程師提供證詞。
瓦索說,如果賈斯汀娜.徐更細心一點,就不會發生事故,這是任何人都可能犯的錯誤。他也說,「我個人永遠不會使用自動輔助駕駛系統」。(譯者:屈享平/核稿:戴雅真)11204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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