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修改出入境法 台灣是否適用電子簽證引關注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河內24日專電)越南國會今天同意將電子簽證的期限從30天延長至90天,台灣是否會被列入適用申請電子簽證的國家與地區清單仍不清楚。越南簽證政策一直被批評不夠便利,影響社會經濟發展。

網路媒體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越南國會24日上午通過修改和補充「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和「外國人在越南入境、出境、過境和居留法」若干法律條款,並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報導指出,相關法律條款修改與補充之後,越南電子簽證(e-visa)的有效期將從30天延長至90天。外國人獲得電子簽證後,90天內可多次出入越南,無需重新辦理簽證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適用申請電子簽證的國家和地區名單,以及允許外國人以電子簽證出入境的國際口岸清單將由越南政府決定。目前尚不清楚台灣是否會被納入適用電子簽證的國家與地區清單中。

越南目前僅允許80個國家與地區可以申辦電子簽證,並單方面允許25個國家免簽。台灣不僅沒有免簽待遇,也不適用電子簽證,民眾想來越南玩都要委託旅行社申辦入境批文才能取得簽證,申辦批文費用任憑市場喊價。

因此,越南未來是否會將台灣納入適用申請電子簽證的國家和地區清單中,事關許多想到越南投資、考察、旅遊的台灣民眾權益,也勢必影響台灣民眾對於前往越南投資、考察、旅遊的興趣與意願。

此外,這次修法後,獲越南單方面免簽國家的簽證效期從原來的15天延長為45天,並可按規定辦理簽證和暫住延期。

越南國防與安全委員會主任黎進到(Le Tan Toi)之前發表意見徵求和解釋報告時表示,電子簽證的申辦形式能提高出入境活動的管理效率,並為越南人和外國人創造更有利條件。

黎進到指出,申辦電子簽證手續簡單方便,想來越南的外國人不必前往越南駐外代表機構,也不必透過仲介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他說,電子簽證核發採預先審批制,將有利於出入境管理機構對不符合入境資格的對象進行篩查,滿足管理要求。(編輯:陳惠珍)11206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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