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8日電)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要求時事節目內容需「恰當地持平」,但該局最新建議,有關認識「港區國安法」或國民教育等節目可豁免「持平」要求,因有廣播機構憂慮加入反對國安法的意見會有違法風險。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是負責管理香港持牌廣播電台及電視台節目的官方機構。
現時持牌電視台及廣播電台每週需播放最少30分鐘有關認識「港區國安法」、國民教育或國民身分認同的節目。
據明報等港媒今天報導,通訊事務管理局昨天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放寬部份規管。
報導指出,現時電視台及電台節目播放時事節目須確保內容「恰當地持平」。通訊局表示,有機構憂慮因遵守「持平」要求,加入反對國安法言論會承受違法風險,或因沒包含對立觀點遭投訴,建議「持平」要求不適用於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以便利機構營運。
其他新聞及時事節目仍要遵守「持平」要求。
另外,通訊局又建議,電視台或電台直接轉播中國「信譽良好的媒體」所提供的節目或頻道時,應獲豁免遵守「本地業務守則的規定」,即不需像香港本地製作的節目要遵守香港的監管規定。
通訊局表示,隨著香港與中國大陸尤其是大灣區融合,從「信譽良好的媒體」購入節目播放,可增進市民對中國大陸的了解。
有關諮詢為期一個月。
明報引述浸會大學黃應士傳媒倫理操守教授陳景祥表示,中國大陸某些電視台節目都採取誇張手法,若有節目出問題,是否由香港機構承擔責任。
陳景祥又表示,新聞及其他公共事務節目應繼續遵守持平報導的要求。至於訪問某些人物或發表某些批評會否有法律風險,他表示,要視乎「立場新聞」等案的審訊結果。(編輯:陳鎧妤/唐佩君)11207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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