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定有利國會暴動被告 檢方更難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華盛頓28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天裁定,檢方起訴2021年1月6日闖入國會大廈企圖妨礙認證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的部分暴動群眾,踰越了法條範圍。這項裁定使得數百起案件面臨不確定性。

此案由支持前總統川普的前警察費雪(Joseph Fischer)上訴到最高法院,他在1月6日當天與數百人一起闖入華府的國會大廈。

法新社報導,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在主要意見書中寫道,檢方對法條的解釋將「大量普通行為視為犯罪,使得活動人士和遊說人士面臨數十年刑期」。

他寫道,政府「必須證明被告損害了用於正式程序的紀錄、文件、器物或其他正式程序所用物品的可用性或完整性,或企圖這麼做」。

根據法律,心懷非法意圖損害文件,企圖防止文件被用於正式程序,或「以其他方式妨礙、影響或阻撓任何正式程序,或企圖這麼做」的人,可處以20年刑期。

主要意見書提到,「以其他方式」一詞給了檢方過多自由,讓他們得以提出遠超過國會最初意圖範圍的指控。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6比3的結果做出這項裁定,其中現任總統拜登提名的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加入保守派行列;川普任命的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則撰寫了不同意見書,自由派的索托瑪約(Sonia Sotomayor)和凱根(Elena Kagan)聯名。

與保守派大法官意見一致的傑克森寫道:「政權和平轉移是基本民主規範,那些企圖以這種方式干擾程序的人讓國家遭受重創…但今天的案子與那些行為的失德無關。」

巴瑞特則在不同意見書中說,2021年1月6日的國會聯席會議屬於正式程序,這點毫無爭議,「鑒於此一前提,費雪可因『妨礙、影響或阻撓正式程序』而受審的案子看來顯而易見」。她還指責多數大法官「在文本上大轉彎,尋求某種方式、任何方式」來限縮相關法條小節的範圍。

如今費雪案將回到下級法院審理,法院將決定他被起訴一事,在「妨礙」正式程序更狹義的解釋下是否仍然成立。

美國司法部在聲明中表示,共有52名暴動群眾只因妨礙正式程序罪名被起訴及判刑,其中27人正被監禁。另約249人因妨礙正式程序加上另一項重罪或輕罪被起訴。

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說:「超過1400名因1月6日非法行徑被起訴的被告中,絕大多數將不受這項裁定影響。」(譯者:曾依璇/核稿:盧映孜)11306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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