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欲對中國電動車加徵最終反補貼稅 特斯拉稅率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20日專電)歐中電動車角力出現新進展。歐盟執委會針對中國電動車反補貼調查提出最終決定草稿,建議歐盟27國同意加徵17%至36%不等的反補貼稅至少5年,並對特斯拉從中國出口至歐盟電動車加徵9%關稅。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今天披露前述反補貼調查案最終決定草稿,受影響關係人可在10日內表達意見或要求舉行公聽會,接著執委會將作出正式決定、交給歐盟27國投票。這是歐盟對自中國進口電動車案進入最終章之前的重要階段。

執委會在草稿中作出4項決定。首先是略調降7月宣布對中國3家電動車廠的反補貼稅(Countervailing Duties),包括比亞迪從17.4%降為17%、吉利汽車從20%降為19.3%、上海汽車集團從38.1%降為36.3%。

執委會解釋調降原因是考量受調查企業提交的意見,此決定「反映執委會的調查是嚴謹基於事實和證據,證明歐盟完全透明、不害怕讓受調查企業詳細檢查(稅率)計算的準確性,並在必要時毫不猶豫調整調查結果」。

對於非屬調查個案而採取合作態度的企業,包括幾家德國、日本車廠在中國的合資企業,執委會將其反補貼稅率從21%略增為21.3%,原因是公式套用的技術性糾正;至於不配合調查企業則將適用本案最高的36.3%稅率。

美國電動車大廠特斯拉(Tesla)要求歐盟單獨調查它在中國設廠所受補貼,執委會在草稿中決定對特斯拉從中國出口到歐盟的電動車,在一般關稅10%之外另徵9%的反補貼稅。

向媒體提供匿名簡報的執委會官員解釋,特斯拉享有本案最低的懲罰性關稅,是因為與執委會充分合作,且它在中國的投資結構相對簡單、未在中國融資,因此計算特斯拉中國廠實際受中國政府補貼的程度後,作出加徵9%決定。

執委會第3項決定,是針對部分中國企業以及歐中合資企業(joint venture)在本案調查區間(2020年1月至2023年9月)尚未有電動車出口到歐盟,未涵蓋在調查對象的「新出口商」,未來將適用21.3%的反補貼稅。

最後,在決定課徵最少5年正式反補貼稅的同時,執委會也打算取消7月5日起施加的暫時性反補貼稅,這項暫時性措施並未實際收現金,而是要求企業提交銀行保證函。

官員解釋,依歐盟法規,徵收暫時性關稅須基於歐洲企業因中國補貼受到實質性損害,但執委會進一步瞭解,發現前述調查區間歐洲企業受到的損害是「威脅性」而非實質性,所以歐盟將不會實際收取暫時性反補貼稅。

歐盟在去年10月4日正式立案調查中國政府對電池電動車(BEVs)不當補貼案,今年7月4日宣布暫時性加稅決定,今天向關係人提出最終草稿、收集進一步意見並評估後,執委會的最終決定將在10月30日前以法規形式向歐盟27國提出。

在10月底前,執委會擬出實行該調查決定的法規草案,將先提到27國官員組成的「貿易防衛工具委員會」(Trade Defence Instruments Committee)投票。這項投票將是歐盟國家對執委會掀起這場電動車大戰的首度明確表態,投票結果對執委會具拘束力。

中國政府針對歐盟的調查已經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諮商要求,也就是進入爭端解決機制(DSM)。執委會官員表示,歐盟將會接受諮商,但WTO程序不會影響歐盟前述調查,執委會也有信心,其調查過程和措施均符合世貿規則。(編輯:張芷瑄)11308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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