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修改規章 要求碩博論文須比對原創性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5日電)近來許多政治人物都陷入論文爭議,台大曾於7月發函要求碩博士學位論文須進行原創性比對,昨天召開的教務會議更正式修改校內規章,要求繳交「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

今年7月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陷入抄襲爭議,台大校方迅速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碩博士學位論文繳交前,須進行原創性比對,並於聲明書註明比對相似度為多少%,請指導教授檢視比對結果後,才算完成離校程序。

台大昨天召開教務會議,正式通過修正「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其中第9條增訂,要求碩博生通過學位考試後,應繳交「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才能辦離校手續。

上述聲明書要求碩博生經論文內容相似度比對系統檢核,並寫出比對相似度為多少%,如果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等狀況,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學生本人負責。至於相似度%的上限,由各學院、研究所規定。

另外,台大目前有25個碩士在職專班,其中13個畢業證書沒加註「在職專班」,教務會議考量一致性,加上專班為業界人才提供培訓,對於已有在職經驗之學生,培訓後的加值效果遠高於一般生。因此通過全校所有在職專班畢業證書上,都要加註。(編輯:李錫璋)11110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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