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告"台大補習班"侵權 一審獲賠623萬

方莉婷 張道詠 報導  / 台北市

「台大補習班」在台北車站補習街創立半個世紀,但國立台灣大學認為,該補習班長年以「台大」為名,對外招攬生意,也不滿補習班打出「要上台大、先進台大」的口號,前年提告補習班侵權。近日法院判決台灣大學勝訴,除了要求補習班不得使用「台大」二字,還須賠償台灣大學623萬元,對此台大補習班回應,從未明示或暗示台大補習班與台灣大學有任何關聯,消費者也能辨別,兩者沒有關係,目前全案還可再上訴。

台北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說:「台大補習班,明明補習班,然後後面我就忘記了。」補習班廣告詞唱出口,有50年歷史的台大補習班,提出「要進台大先選台大」的標語,成功打響名號,不過現在正版的台灣大學,認為台大補習班用他們的名義招生,涉及侵權一狀告上法院,民眾說:「就只是一個名字而已,其實解釋清楚就可以了。」民眾說:「台大(補習班)感覺好像就是,穩上這樣子,(使用名字)應該還是要知會一下。」

頂著「台大」光環,能否成功吸引目光,民眾看法不一,法院認為台大補習班的確有侵權之嫌,宣告台大一審勝訴,獲賠623萬元,台北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說:「台大補習班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有以台灣大學的名義去做招生,補習班的口碑,不是說用哪一個知名度好的名字,就可以招很多學生。」

台灣大學則發出聲明表示,台大的品牌形象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不能任由他人攀附營利,目前台大已經針對全台數10家公司行號,要求停止使用「台大」等名義,只是坊間也有其他補習班,使用大學名稱當作名字,是否會造成骨牌效應,一時半刻恐怕還看不出來,但目前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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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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