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以下設心理健康假?教育部:先蒐整各界意見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7日電)行政院兒權會4月通過決議,由教育部研議高中以下學生「心理健康假」。教育部國教署今天回應,將參考以往形成法制經驗,規劃先蒐整各界意見,就各重要議題聚焦討論。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兒少委員提案,能在現行學校請假類別事假、病假之外,獨立出「心理健康假」,提案兒少代表認為,若將心理健康假直接歸類在病假範疇,將有污名化疑虞,且病假需檢附就醫證明,可能造成尚未嚴重至需要就診,但有心理不適狀態的兒少需求難以顧及。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昨天深夜在臉書(Facebook)提及,教育部已於7月舉行會議研議心理健康假的可能性,是否新增假別尚無共識將繼續討論,教育部在會議中表示,將盤點、整合跨系統心理健康輔導資源,並研議發展檢核表等量表工具,提供學生覺察自身心理狀態,以及時提供輔導協助。

對此,國教署今天晚間透過文字回應中央社記者,已邀請專家學者、家長團體代表、兒少代表諮詢研議心理健康假,其後並提報青少年諮詢會定期會議討論。

國教署表示,將參考以往形成法制經驗,規劃先蒐整各界意見,就各重要議題聚焦討論,並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進一步會商,凝聚共識,期能穩健推動,以維護學生心理健康。(編輯:管中維)11110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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