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3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先前接獲檢舉台北市酒吧業者共同決定收取包廂費,已構成聯合行為,因而對4家酒吧業者裁罰合計新台幣45萬元罰鍰。
公平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國內酒吧業者受到疫情影響,曾2次全面停止營業,收益受到重創,不過公平會接獲檢舉,台北市龍昌酒吧、豪門酒吧、華納酒吧(市招為皇冠酒吧)及金昌酒吧(市招為金聰酒吧)同時在2021年2月1日起收取包廂費1人至2人500元,3人以上1000元,涉及聯合行為。
公平會調查發現,2020年疫情之前,台北市眾多酒吧業者原本有收取包廂費,但因攬客不易,陸續有酒吧業者暫停收取;後來酒吧業者因應疫情衝擊,為了解決經營困境,漸漸恢復收取包廂費。
公平會接著指出,2021年1月華納酒吧、金聰酒吧及豪門酒吧以配合或因應酒店公會政策為由,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酌收包廂費,龍昌酒吧也隨後公告收取,且公告前,華納酒吧等4家業者就已透過聚會或業績幹部傳遞收費訊息。
公平會認定4家業者是藉由上述管道,確認彼此收費用的取意願及動態,合意達成收取包廂費共識,且幾乎同時對外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收取包廂費,收費標準一致,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因此決議對4家酒吧業者裁罰合計45萬元罰鍰,並發放檢舉人舉發聯合行為的檢舉獎金。
公平會提醒,聯合行為是法律明定禁止的違法行為,如果同業因為經濟不景氣,業務難以維持,導致有採行共同行為的需要,可事前向公平會申請聯合行為例外許可,以避免觸法遭罰。(編輯:蘇志宗)11111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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