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2日電)網路購物快速便捷,但高市環保局統計自民國107年迄今,共查獲民眾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執照,卻在網路廣告販賣相關用藥共408件,裁處183件,裁罰金額達新台幣547萬元。
近年來受惠於網路普及和行動裝置便利,提供消費者更快速便捷消費方式,使民眾開始以網路平台公開廣告販售防蚊液、防蚊掛片或滅蟑螂、螞蟻、老鼠藥等環境用藥商品。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執照者,不得在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緩。
據環保局統計,自107年迄今,高市共接獲民眾檢舉涉違反環境用藥廣告案件共408件,其中裁處183件,裁罰金額達547萬元。
環保局指出,違規廣告商品來源多半為民眾出國旅遊帶回或是透過網路電商購買,若商品是屬於未取得環保署核准字號環境用藥,都是屬於偽造環境用藥,在網路上刊登販賣,經查獲將被罰6萬至30萬元。
高雄市環保局長張瑞琿提醒,環境整頓才是防蟲治本之道,使用環境用藥雖然可快速達成環境清消成效,但用藥過當還是會破壞環境及影響民眾健康。呼籲民眾能少用環境用藥就少用,能不用就不用,大家齊心為保護環境、守護健康努力。
環保局提醒,民眾在選購環境用藥時,除了確認購買有防治需求害蟲功效,一定要注意產品是否有清楚標示環保署核准字號,並依循其標示注意事項使用,才能買得安心,用得放心。(編輯:郭諭儒)11111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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