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7日電)審計部要求農委會檢討災損救助發放,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表示,有些建議是長期的問題,如休耕卻領救助比例已變低;地方確認符合災損,農委會才公告,非由農委會執行受理申報及發放。
聯合報報導指出,審計部查核民國110年到111年6月農委會補助農業損失情形,發現農委會核發天然災害救助預算不敷支用、超支併決算成常態,且有水生作物也核發、核定災損補助面積大於土地登記面積等事,要求農委會檢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吉仲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他必須就制度、執行、政策三方面說明,首先行政院每年編列新台幣17、18億元預算作為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使用,但是氣候變遷影響下,每年都超過此金額,趨勢上是增加的,後續會盡量讓金額編足,惟天候變化是很難預測的。
他並說,執行有一定程序,相關單位包含農委會的農漁畜單位及場試所,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的農政單位及鄉鎮區公所,都要派代表共同參與確定符合天災現金救助,農委會才會公告;公告完之後,鄉鎮區公所還要在農民申報後確認損失有沒有20%,才會執行,不是由農委會執行發放,農委會是最後核定統計數據後直接撥款。
舉例來說,陳吉仲說,審計部提到相關議題比例都非常低,例如休耕者沒有種植,當然不能領現金救助,休耕卻領救助是長期以來就有的問題,比例已經愈來愈低,各地方政府也很樂意配合改善。
他特別提及審計部有建議農委會推動保險取代天災現金救助的發放,因此農委會今年把最大宗的作物稻米,耕作面積20幾萬公頃,每公頃1.8萬元的天災現金救助轉為保險理賠,此即透過推動保險穩定農民收入的具體案例。
他重申,天災現金救助的執行在速度、效率上都要更快,不然會影響到下一期的耕作,也不是一定要達到豪雨標準才會造成農損,農業天然災害的樣態很多,農委會有很多資訊、統計在彙整中,根據背後的統計、數據執行,例如去年8月豪雨一發生,不用勘災就知道木瓜、洋香瓜會受損,程序執行就會精進簡化。
最後他說,相關議題,農委會會跟審計部說明。(編輯:陳政偉)11112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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