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4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針對夜班員工職場安全,已與各大超商等零售業者達成共識,包含遇暴力事件可退避、無須承擔財物損失等;並會進行實際查察,若違法可罰雇主新台幣3萬到30萬罰鍰。
桃園市紙雕師蔣嘉凱因不滿遭規勸戴口罩,持刀刺死超商店員,事後自稱罹患精神疾病,經桃園地院審理,認定蔣男故意殺人且無精神異常,13日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事件發生後,就員工職場安全及勞動權益部分,已邀集各大超商等零售業者,召開「預防職場暴力精進措施研商會議」,並於會議中達成多項共識。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會議共識包含業者應全面檢討夜班員工保護措施,並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員工若遇暴力攻擊事件,可自行退避,無須承擔財物損失賠償義務;各營運據點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並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員工相關教育訓練;且對於遭受傷害員工,提供必要補償及協助。
勞動部表示,為使雇主強化夜間工作危害預防與管理,勞動部整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現有相關規定,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強化職場暴力的風險評估及夜間工作安全衛生之重要查核事項,並宣導周知及提供查核表供事業單位依循,以增進勞工於工作場所夜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
勞動部會責成勞動檢查機構派員執行夜間檢查,以實際查察夜間工作現況,若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辦理,即處以新台幣3萬到30萬罰鍰;未來將滾動檢討各項作為,以精進職場危害預防措施。(編輯:陳政偉)11112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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