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杯措施112年上路 4業者已獲良好服務標誌

循環杯措施112年上路 4業者已獲良好服務標誌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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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2日電)環保署循環杯措施明年元旦上路,今年10月已訂定相關指引供業者依循。環保署今天表示,若業者達成指引中6面項要求,可申請良好服務標誌,統一超商、麥當勞、摩斯及肯德基已審核通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辦「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發布與授予標誌」記者會。

台灣自明年1月1日起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規範至少要有5%的門市開始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以113年10%、114年30%分年逐步提高門市比率,讓借用更便利、通路更普及。

為協助業者依循,環保署於10月底公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另外也包含押金須提供多元支付方式、提供3天歸還期限,品保品管以及清洗規範、宣傳等。業者若達成6大面向要求,可自主向環保署申請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

根據統計,目前全台已有16個縣市有業者設置常態型的循環杯租借點位,將近833家門市開始提前開跑,其中統一超商、摩斯漢堡、麥當勞及肯德基更在今年12月就通過審核獲得標誌。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明年起就會去了解,業者是否達一定比例的門市有提供循環杯的服務;若未達比例可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並得按日連罰,要求限期改善。

王嶽斌說,環保署在今年已採樣20個樣點,包含衛生等項目都符合規範;雖然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並非強制要求業者申請,但針對衛生主管機關仍會嚴格把關。至於四大超商僅統一超商申請,王嶽斌提到,會持續輔導,去了解業者需求。

環保署今年7月也推出自備飲料杯可享5元優惠的措施。王嶽斌表示,希望在自備杯及循環杯同步實施的情況下,業者分別在112、113及114年能達成一次用飲料杯15%、18%及25%的年減量率。(編輯:陳政偉)1111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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