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訂循環杯服務指引 民眾可用多元支付租借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1日電)環保署今天發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包含借用、歸還、清洗及檢驗等,民眾可用多元支付租借、3天內歸還;明年起各便利商店至少須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

環保署說明,循環杯其實就像餐廳內用餐具一樣,民眾外借杯子享用完飲料後再歸還,可減少一次性垃圾產生,讓環境無負擔。

環保署指出,指引訂定包含押金需提供多元支付方式、提供3天歸還期限,品保品管以及清洗規範、宣傳等;除能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透過「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的識別,民眾認明標誌就可放心借用。

環保署今年4月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7月起推行的自備飲料杯優惠新台幣5元措施,統計飲料杯自備率由過去的6%提升至16%,有效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的用量。

環保署指出,民國112年起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民眾借用循環杯時,不須支付或只須支付少許的押金,即可免費借用;業者於營業場所也須標示「免費借用循環杯」,每字邊長至少5公分。

各店家將於112年1月1日起將點位公布於官網供民眾查詢,目前已有2家超商業者(7-ELEVEN及全家便利商店)提前將點位公布於App中,民眾可下載查詢。

環保署表示,店家提供的循環杯服務如符合服務指引,可張貼「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於明顯處讓民眾識別參考;環保署預計在11月舉辦標誌票選活動,屆時歡迎民眾踴躍參與票選。(編輯:張雅淨)11110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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