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9日電)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17日到29日與台北市、基隆市同步實施,依跳表計費再加收新台幣30元,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計程車依然是從70元跳表,但最後結帳時會多收30元;淡水區則原本就是從100元起跳,也會因應春節加收30元。
交通局表示,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例如瑞芳火車站到十分寮的春節日間運價650元,夜間670元;烏來風景區覽勝橋旁台車站到內洞森林遊樂區春節日間運價為490元,夜間510元。
林詩欽說,交通局有印製春節運價貼紙並發送到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台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計程車駕駛領取後可貼在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
林詩欽說,乘客下車前可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以免衍生消費爭議。民眾若搭計程車遇到超收車資等違規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和地點向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在重要路段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提醒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如果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編輯:方沛清)11201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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