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6日電)台灣交通問題遭外媒關注,國民黨立委游毓蘭、洪孟楷分別提案修法,增訂行政院應設道路交通安全會報,以利跨部會整合與推展交通安全政策,而行政院長應每年向立法院提交交通事故情況、交通安全計畫等報告,以利立法院監督。
國際媒體近來報導台灣交通環境險象環生,甚至還用「行人地獄」形容,再加上台中市、台北市則相繼發生公車撞行人的事故,其中台中市豐原客運撞擊行走在行人穿越線上的行人,造成母嬰死亡慘劇,引發台灣各界關注交通安全的議題。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表示,有鑒於台灣交通意外事故嚴峻,至民國109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3000人,受傷48萬2333人,社會經濟損失估計達新台幣5000億元,顯見交通意外事故對社會危害甚鉅,道安改革為極重要且急迫的課題,政府對此責無旁貸。
游毓蘭指出,為改善台灣交通安全的問題,她已提案訂立交通安全基本法,參酌日本安全體系,由行政院層級的中央政府,設立統合性的行政院交通安全會報,以利交通安全政策的跨部會整合與推展,並制定行政院交通安全基本計畫及推動交通安全相關措施,並設行政院交通安全辦公室,確保相關業務有效推動落實。
游毓蘭表示,行政院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召集,相關部會、地方縣市長與學者專家、社會團體組成,其中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總人數1/3,學者專家及社會團體代表人數不得少於總人數1/5。
游毓蘭指出,為有效推展交通安全的政策目的,並落實責任政治,行政院長應每年向立法院提出交通事故情況報告、交通安全措施計畫、交通安全措施概要、相關預算執行報告,以及其他交通安全有關事項,以利立法院監督,並負起相關責任。
另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為加強全國道路交通事務的協調、監督、推動及安全提升,他已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行政院應設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召集相關部會首長、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共同組成,跨部會協調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及各類事故預防。
洪孟楷指出,召集人應指定一名政務委員或部會首長擔任安全會報執行長,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負責幕僚事務。 安全會報決議事項,各相關部會應落實執行,行政院應每季追蹤管考對外公告,並納入每年向立法院提出的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編輯:楊凱翔)11201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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