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台灣將逐漸進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加上少子化影響,高齡者除了與配偶或子女同住外,可能面臨選擇獨居或入住機構成為趨勢,「老人住宅」也成為選項之一。
根據統計,台灣於民國107年3月時,65歲以上的老人人口比率首次超過14%,到114年時,估全國將攀升到20%,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台北市老年人口已於111年12月邁入20%以上。
為因應「超高齡社會」的到來,政府推動多項高齡者福利方案或計畫,包括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長期照顧10年計畫及長期照顧10年計畫2.0等,以因應高齡者的多元需求。
根據調查,戰後嬰兒潮的高齡者,主要的照顧者以子女比率最高(44.4%),配偶或同居人居次(35.2%),並有91.7%與主要照顧者同住;以台北市來看,也是以「二代家庭」為大宗(41.2%),其次為與配偶或同居人同住(23.9%),從這些數據顯示家庭仍是照顧高齡者的重要機制。
依照台灣的傳統觀念,高齡者退休後,多數期望和子女同住,共享天倫之樂。不過,隨著社經環境、婚姻關係及少子化趨勢,傳統家庭結構樣貌受到衝擊,照顧功能則日益下降,高齡者未來面臨與配偶同住或獨居的比例可能逐漸增加。
老人福利法將老人福利機構依照顧對象分為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及其他老人福利機構。市面上有民營或公辦民營的「養生村」、「老人住宅」供高齡者選擇,但「養生村」費用較高,「老人住宅」近年來受到不少高齡者青睞。
部分縣市「老人住宅」的入住條件略有不同,但以能自理生活、沒有精神疾病者為主,有些縣市提供中低收入戶、獨居長者和無自用住宅者優先入住,單人房月繳新台幣1萬多元起即可入住。
台北市社會局於108年曾委託民間進行「台北市老人生活狀況調查」,13.6%的60歲以上高齡受訪者未來生活可自理時,願意住進老人安養機構、老人公寓或老人住宅;35.6%生活無法自理時,願意住進老人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指出,高齡社會的來臨,政府及民間都要正視老年人需求,站在老人立場提供全方位的全照顧服務,落實全人關懷並加強弱勢照顧,以促進社會參與及提升生活品質,建構友善老人的社會環境。(編輯:李亨山)11201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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