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提公視法修法建議 文化部肯定並盼速修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靜瑜台北16日電)針對公視基金會董事會今天提出「公共電視法」修法建議,文化部表示,公視董事會可說是「具有政黨比例縮影的代表性」,文化部表達高度肯定,也希望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完成修法。

文化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這屆公視董事會在歷經966日延宕後,經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的跨黨派委員選任而出,因此,董事會組成即已具備跨黨派成員特性。

今天經過董事會共識通過的修法建議,可說是「具有政黨比例縮影的代表性」,也顯現跨黨派間對於修法具有高度共識與期待。

文化部表示,「公共電視法」自民國98年修法以來,已逾13年未修訂,對於現行法定捐贈經費上限9億限制、董監事選任門檻等,朝野各黨皆提出相關修正建議,文化部也於111年提出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

公視董事會於去年5月成立後,即積極組成「公共電視法」研修小組,並透過董事專業及分工運作,就相關修法議題與公廣集團有關事業體、工會等進行討論,並於今天董事會提出8個政策建議方向,包括「打破政府每年法定捐贈公視經費9億元之限制」、「董監事選任門檻調降及設置員工董事」,以及「業務範疇納入多元族群及國際傳播業務」等修法建議。

文化部回應,相關修法建議已納入文化部在去年陳報行政院版本。其他屬配合「廣播電視法」及「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等修法建議,文化部將納入行政院後續會議討論。

文化部表示,期盼透過這個跨黨派高度共識的修法建議,加速修法工作,朝野共同支持「公共電視法」完成修法。(編輯:李亨山)11202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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