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錫禁製農藥 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0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合作防堵偽農藥,加嚴有機錫不可用於農藥製作;未來若仍將有機錫用於農藥製造因而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11年雲林查獲地下農藥工廠,不法業者將毒性化學物質「氯化三苯錫」製成俗稱「白藥膏」的偽農藥。

雲林縣環保局稽查發現違法業者108年至110年共輸入氯化三苯錫33.5公噸,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申報運作紀錄,除依毒管法罰鍰及廢止其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並就其申報不實、涉文書虛偽記載,移送檢察單位偵辦。

環保署指出,現行的規範並未限制有機錫的製程項目,為此經參考國際規範、諮詢專家學者建議,今天修正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進一步調整氧化三丁錫、氯化三苯錫等10種有機錫禁限用規定,未來將禁止用於製造殺生物劑(農藥)、製造防污漆或防污系統,以強化有機錫化合物管理。

環保署說明,目前國內可運作有機錫化合物的業者約100家,加嚴後將分階段給予業者約半年至一年半的施行緩衝期,最晚須在113年8月1日取得運作許可證;若緩衝期後若業者仍將有機錫用於農藥製造因而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管中維)1120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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