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8日電)衛福部食藥署今天說,輸中食品提送中國海關總署的註冊文件,均確認齊全,包含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都)聲明等在內,籲中國海關總署須對台灣業者說明事實。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制署今天傍晚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部分媒體轉述中國海國總署表示「輸銷中國註冊文件不符合原因,係輸出產品不能有原物料來自福島等,且有告知食藥署,但先前食藥署未告知」等,食藥署嚴正駁斥,並請中國海關總署須對台灣業者說明事實。
食藥署表示,中方於2022年3月9日通知,台灣業者須提供原料來源地資訊,並檢附產品原料均非來自日本10縣(都)的聲明。
因中方未提供該聲明格式,為避免業者無所適從,食藥署當時立即撰擬「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都)聲明」範例,且併同註冊作業流程及問答集,公布於食藥署輸中食品專區。
食藥署說,中國海關總署註冊訊息網頁現公布台灣業者核准狀態為有效者,均依範例提交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都)聲明予中方審查。
食藥署強調,收到業者註冊文件,確認註冊文件(含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都)聲明」)齊全後,即透過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窗口遞送予中國海關總署;倘註冊文件有缺漏,均會通知業者補齊。
食藥署重申,針對中方通知台灣註冊申請相關事宜,食藥署均於第一時間公布周知業者,且確認業者文件齊全後,始遞送予中方審查;期待中方公平對待台灣業者,與其他國家採取相同的註冊申請方式和審查標準。
中國2021年4月發布「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要求全世界輸銷中國的食品生產、加工、貯存企業,去年起皆須向中國海關總署申請註冊。(編輯:陳政偉)11203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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