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8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審查「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指出,戶外教育已列12年國教課綱議題,且有相關法令規範,若再寫入國教法,恐疊床架屋。
教育界曾建議訂定戶外教育專法,鼓勵學校落實相關課程,擴充學生的知識領域和增加學習體驗、深化認識家鄉,教育部評估後改將戶外教育寫入「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本月17日、19日排審。
全教總發布新聞稿,認為教育部已訂有「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若寫入「國民教育法」,恐疊床架屋(比喻重複累贅)。
全教總指出,12年國教課綱中明訂19項議題,除了戶外教育外,還包括性別平等、人權、環境等。戶外教育寫入國民教育法的理由,其他18項議題也都適用,一旦都入法,難以區隔國教法與課程綱要。
除此之外,全教總也提出多項國教法修法建議,包括齊一高中、國中小法制,校長遴選委員會增家長、教師代表,保留小型學校增加教師員額的空間,並確保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聘用師資依現行規範辦理。(編輯:張雅淨)11204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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