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3日電)為打造身心障礙學童的無障礙就學之路,教育部國教署於民國108至111年補助20縣市汰舊換新和新購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173輛,累計補助逾新台幣2.7億元。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童就學權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每年編列預算,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年限,補助各縣市所轄學校汰舊換新及新購附升降設備的中大型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附側門升降座椅或附尾門輪椅升降機的小型無障礙交通車等。
根據教育部資料顯示,自108至111年度共核定補助20縣市汰舊換新和新購各車型的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計173輛,累計總補助經費逾2億7000萬元。
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載運國小及學前幼兒的交通車不得逾出廠10年,載運國高中生的交通車不得逾出廠15年。為協助交通車於報廢年度順利銜接,國教署自 108 年放寬補助汰換標準,補助各縣市汰換載運國小生出廠逾9年、載運國高中生逾14年的身心障礙生交通車及新購經費。
國教署提到,考量實務上國中載運身心障礙學生的交通車使用頻率及接送範圍,除已達汰換年限的交通車外,針對載運國高中身心障礙生的交通車,使用年限達12年且總里程數達15萬公里以上,但有定期保養仍車況不佳、進廠檢修頻率高、維護成本過高、常有半路故障紀錄等情形者,將視專案情形酌予補助。(編輯:張雅淨)11204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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