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勞權 鮪魚、魷秋公會與印尼漁工工會設工作小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3日電)鮪魚公會、魷秋公會2大遠洋漁業公會與印尼漁工工會簽有「促進船員合宜工作條件與產業永續發展團體協約」,今年成立工作小組,推動教育訓練和資訊透明化,保障漁工勞動權益。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長林頂榮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這是台灣首次有遠洋漁業公會與外籍漁工來源國當地工會團體簽訂協約;目前全台每年約引進2萬多名外籍漁工,來源國家以印尼為主、約占7成,其餘還有菲律賓約占2成,越南則較少。

林頂榮說,目前全台有4大遠洋漁業公會,其中台灣區遠洋鮪延繩釣公會有300多艘漁船、台灣區遠洋魷魚暨秋刀魚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則有約100艘漁船;4大公會中以魷秋公會聘僱外籍漁工較多,因勞力較為密集,每艘船所需人力可能多達50、60人,除少數台籍幹部外,都要仰賴外籍漁工。

促成此次協約簽訂的鮪魚公會業務組長林涵宇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印尼、菲律賓兩大漁工來源國中,菲律賓有較完整的船員培訓、輸出機制,印尼方管理則比較薄弱,因此盼透過合作,讓印尼漁工可以有更完整的訓練管道,也讓雙方資訊更透明。

林涵宇表示,日本、韓國等國的遠洋業者其實也會和當地工會、學校合作,由雇主直接到當地挑選要聘用的漁工。台灣漁工中也有一些已是印尼漁工工會(SPPI)成員,「SPPI就像村落的村長一樣,漁民遇到問題,找工會處理最快,他們也最清楚漁工在第一線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

林涵宇指出,雙方協定,兩邊將共同成立合作小組,由SPPI協助在印尼當地進行教育訓練、考核、發給證書,也模擬船上工作環境,讓即將上船的漁工盡早適應。

台灣方則會將船隻外觀、內部設備等名單提供給SPPI和印尼當地合法仲介商,供準漁工事先了解;並在會員船隻上裝設閉路電視和Wifi設備,方便船員對外聯繫,增加資訊傳遞,盼避免欺騙和強迫勞動問題。

對於未來推行方向,林涵宇說,去年12月完成簽約後,已在今年成立工作小組推動實務;未來希望推動以區塊鏈技術保存漁工的聘僱勞務契約書,以及所有相關合約書的更動內容,避免過去有真假合約(俗稱AB合約)的問題。(編輯:張雅淨)11204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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