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為防範青少年藥物濫用,教育部於本月1日修正學校尿檢要點,除教職員外,學生的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也可主動將孩子提報為「特定人員」進而尿檢,且學校須保密。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發布新聞稿,質疑台中市東勢高工教師依法提報有藥物濫用嫌疑的學生驗尿名單,校安人員卻洩漏是教師舉報。
東勢高工今天稍晚接受中央社訪問,否認洩漏提報人,採檢當下學生詢問為何自己要被抽驗,作業人員將相關認定過程和規定告知,並已跟學生父親說明。
上述事件引起社會對誰可以提報驗尿名單、如何保護當事人和提報者的討論。教育部今天下午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根據「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學校尿檢要點)」,包括導師、校內任課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學校的職員工等,若懷疑學生有施用毒品的嫌疑,都可提報列入「特定人員」名冊,以執行尿檢。
另外,校園反毒實務中,常有家長察覺自己孩子沾染毒品,想要大義滅親。教育部於昨天(5月1日)修正學校尿檢要點,增列學生的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也可主動向學校反映,將孩子列入「特定人員」名冊。
不論提報人是教師還是家長,教育部強調,學校都須遵守「保密原則」。另外,尿檢前也要注意師生心理感受和避免標籤效應,如果未成年學生拒絕尿檢,可通知家長協助,以避免後續爭議。
根據學校尿檢要點,學校建立特定人員名冊後執行尿檢,如果確認有濫用藥物,須依法執行校安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輔導。(編輯:陳政偉)11205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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