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4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芳苑陸域風機環評案,由於該地為保育類大杓鷸渡冬地,設置風機可能會影響、改變其習性,環委認為已符合對保育類動物有顯著不良影響,建議本案進入二階環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芳苑地區陸域風力發電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表示,本案位於彰化縣芳苑鄉永興海埔地養殖專區及內陸農地,預計將風機調整為22座(海埔地原24座減為19座、內陸3座)。
根據報告,本區關注保育鳥種為大杓鷸及大濱鷸,因此針對出沒熱區且未停棲的塭堤以清除植被、兩側水泥加強、東北季風背風面增加斜面等方式,增加可停棲魚塭堤岸,預計修堤約1790公尺。
此外,開發單位強調,在風機數量調整後,於盛行風下,所有風機葉片間距皆調整至350公尺以上,東西向基座間距更有500公尺以上,以減少鳥類撞擊的機會。
然而,環評委員指出,雖然開發單位提出減輕鳥擊的相關措施,但應訂定撞擊風險評估數據訂定量化標準,評估訂定停機降載機制。
最重要的,環委強調,本案所在位置是大杓鷸的渡冬棲地,若是讓鳥類一次、二次改變飛行習慣,未來很可能大杓鷸就不會再出現在當地。
此外,環委進一步提到,除了保育類鳥種外,風機設置也可能會影響紅皮書名錄的國家受脅鳥種,要求開發單位審慎評估在此設置風機對生態的影響,並研擬具體保育對策。
在閉門會議時,環委認為本案符合環評施行細則中「對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植物之棲息生存有顯著不利之影響」,因此建議進入較嚴格的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環委也要求補充資料,如風機故障發生漏油污染,可能會對周邊養殖漁業(如文蛤等)造成影響,並擬減輕對策;風機產生噪音(含低頻)對周圍民宅及聚落影響評估;風機除役規劃內容,包括葉片再利用方式等。(編輯:陳政偉)11205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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