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5日電)教育部去年8月第一次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至今有13所高中職被列「專案輔導」。5個直轄市陸續訂定授權辦法,目前除台中市仍在盤點外,其餘4市於111學年度暫無須列專輔的學校。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公告施行後,教育部於去年(民國111年)8月30日首度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並於9月首度公告專案輔導學校名單。目前教育部公告的大專專輔名單有7校,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則有13校。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彭富源多次公開受訪表示,專輔名單會在今年5月前審完,避免影響學生填選志願。如今已是5月初,除教育部外,5都(台南市學校仍由教育部管轄)較無動作。
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回應媒體指出,目前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已發布退場條例授權辦法,桃園市、台中市則預計5月上旬完成程序。
有了授權辦法,接下來5都就能展開私校退場審議。教育部表示,已提前要求5都盤點轄區內的學校狀況,目前除台中市尚在盤點外,其餘4都已回報,111學年度目前暫無學校須進入專輔審議。
私校若符合財務狀況顯著惡化、積欠教職員薪資、違法情節嚴重等狀況,經審議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在財務、招生上將有許多限制,例如未經核准不能單招、收境外生、辦理推廣教育等。學校並須在期限內改善,否則將邁入停招、停辦、解散清算。(編輯:管中維)11205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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