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團指未參與夜市條款討論 農委會:自行考量擬訂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農委會今天表示,整部動保法修正草案是跟縣市政府及產業界等溝通後提出。但是台灣愛兔協會發新聞稱未參與「夜市條款」討論。農委會澄清,此條文是農委會自行考量擬訂。

農委會4月28日預告修正動物保護法草案,台灣動物保護行動監督聯盟5月2日發布新聞質疑,草案第13條禁止夜市攤商交換或贈與動物,可讓撈金魚成絕響,卻因攤商反彈轉彎,呼籲訂落日條款輔導轉型,以免失去更多選票。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動保法修正草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時表示,草案是經過跟團體、縣市政府及相關產業界溝通後,才進行預告,有共識優先推動、有爭議保留。

隨後,動保團體台灣愛兔協會發布新聞強調,「夜市條款」是其於2022年提出的公共政策倡議,農委會沒有邀請討論過,只限制贈與、交換哺乳動物,不是農委會跟動保團體討論後的共識,並質疑陳吉仲說謊。陳吉仲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重申,整部草案的擬定,就是有共識先推、有爭議保留。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進一步說明,針對「夜市條款」,在草案預告之前,農委會原本就考量先對敏感物種進行限制而擬訂,所以本條款的預告內容從到到尾都沒有轉彎過。

他指出,所謂若限制交換、贈與金魚等所有物種,可能會有攤商反彈之意見,是在草案預告後,來自各界提出的看法,整部修正草案預告期到13日,截止後會彙整各界提出的意見。(編輯:李亨山)112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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