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8日電)總統蔡英文宣布成立碳權交易平台後,各界討論可能的交易辦法和機制。學者認為,在討論交易前,應先顧好碳權品質,避免發生如「垃圾碳權」、「幽靈碳權」進入交易市場的情況。
蔡總統4月19日出席台灣美國商會活動致詞時提到,將由證交所、國發基金與環保署合作,研議成立「碳交易平台」,有助與國際合作,達成減碳的目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推動策略專家論壇」,多名學者聚焦碳權交易的注意事項。
台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劉仲恩認為,若只談碳權交易可能會有風險,讓廠商誤以為買碳權就不用減碳;此外,呼籲政府慎防「垃圾碳權」,也就是在計算機制、方法上可能有疑慮,在國際上也有許多已核發的碳權,其實品質非常差。
劉仲恩指出,近期在歐洲議會已投票將進行碳中和管制,並已擬有草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抵換機制(碳權)可能會誇大減量成效;無獨有偶,美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也擬立法打擊漂綠,抵換機制也名列其中。
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呼應碳權品質的說法,並舉例今年1月英國衛報與German Weekly調查報導,國際間有自願性碳市場驗證組織所核發的雨林碳權,約9成不具有實質的減碳貢獻,因此被冠上「幽靈碳權(phantom credits)」的說法。
若以台灣為例,劉銘龍說,台灣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定之前,在民國99年至104年環保署針對鋼鐵業、水泥業、電力業、半導體業、光電業等訂定排放強度(每單位產品排碳量),接著產業提出優於排放強度的證明,向環保署申請核發的減量額度,稱為「先期專案」。
據統計,先期專案共核發6918萬噸,用於環評抵換或自願性碳中和等註銷後,目前尚有4860萬噸。劉銘龍強調,這些先期專案沒有方法學、也不符合國際自願減量碳權基本規範,未來若進入碳權交易市場,將引發更大爭議。
現在民間也熱烈討論關於碳權交易是否能與歐美制度接軌,台灣金融研訓院資深研究員陳鴻達指出,若真要與歐美接軌,台灣的碳定價也應該拉到與歐美一致。
陳鴻達舉例,就國際而言,如荷蘭是用碳稅當做是樓地板,避免交易價格太低時沒辦法有減碳誘因,但台灣企業卻是希望訂一個天花板的價格,「觀念上就相衝突」,要怎麼與國際接軌。
陳鴻達指出,另外像現在各界所關心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其實就是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ETS)的延伸,是解決歐盟內與國外碳價落差的機制,所以不可能在台灣買2元的碳權、去抵歐盟100元的碳權,這樣就不對了。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表示,國內正在成立碳權交易所,但到底能賣什麼、誰能交易等,也都是討論的項目之一;對於未來的想像,是以國內的減量額度為優先,國外已經有的額度,雖可以進到交易所來買賣,但會去思考對國家減量是否有幫助;交易辦法還是會陸續研商討論。(編輯:管中維)11205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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