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指課後留園強迫減薪 教育部:不可低於勞基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4日電)全教總昨天指出,部分小校或鄉村地區的幼兒園為配合開辦課後留園,要求教保人員自砍鐘點費。教育部今天表示,教保人員薪資須依法辦理,無扣減疑慮,加班費也不能低於勞基法最低規範。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縣市政府近來為衝高公立幼兒園的「課後留園」開辦率,要求小校或鄉村地區較無需求的園所也要開辦,部分園所必須拜託家長讓幼兒參加,且因參加人數少,還要求教保人員自砍鐘點費因應。

教育部昨天晚間已透過文字回應,強調無扣減薪資的情形,今天下午又發布新聞稿進一步解釋,公幼都屬編制內人員,政府訂有薪資支給基準,由各校編列人事預算並按月撥付,不會有扣減薪資的情形。

至於課後留園服務,收費由地方政府視家長需求及開班成本訂定。教保人員超出工時,可額外支領加班費,且依法不能低於「勞動基準法」最低薪資規範。

教育部表示,部分縣市為鼓勵公幼提供延長照顧服務,已訂有相關協助或補助措施。目前統計,110學年度公共化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開辦率達82%,相較109學年度辦理情形(79%),呈逐年穩定提升。未來教育部將持續督導縣市政府開辦延長照顧服務,以減輕家長負擔。(編輯:張雅淨)11205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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