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災保法自民國111年5月1日施行,職災保險加保人數已逾1107萬人,比勞保多65萬人,雇主未替勞工投保,不僅會被罰,還會追繳未加保勞工所領取的保險給付金額。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訊息提醒雇主,5人(含)以上單位勞工應享有勞工保險(勞保)、就業保險(就保)及職業災害保險(職保),4人(含)以下單位強制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可自願參加勞保,但若未依規定申報加保,將面臨裁罰。
相關裁罰,勞動部表示,除面臨勞保應負擔保險費的4倍罰鍰,以及就保應負擔保險費的10倍罰鍰外,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規定,應核處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
勞動部指出,截至今年5月10日止,災保法裁罰件數共2082件,其中未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者計1553件(占74.6%),核處罰鍰計3106萬元。
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5月止,應加保而未加保職災給付,在核發後向雇主追償件數計70件,應收回金額為4527萬6512元。(編輯:張雅淨)112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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